冒号笔记 良师益友

用户协议



更新日期:2024年11月08日
生效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一、特别提示

欣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伟科技)在此特别提醒您(用户)在注册成为冒号笔记用户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冒号笔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包括免除欣伟科技责任的条款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您同意并点击确认本协议条款且完成注册程序后,才能成为冒号笔记的正式注册用户,并享受冒号笔记的各类服务。您的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对本协议中的条款存在任何疑问,请您立即停止冒号笔记用户注册程序,并可以选择不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

本协议约定欣伟科技与用户之间关于冒号笔记”的软件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权利义务。“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本服务的个人、单位。本协议可由欣伟科技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本APP中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冒号笔记”提供的服务,用户继续使用“冒号笔记”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二、账号注册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冒号笔记”账号。“冒号笔记”账号应当使用手机号码绑定注册,请用户使用尚未与“冒号笔记”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未被欣伟科技根据本协议封禁的手机号码注册“冒号笔记”账号。欣伟科技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2、如果注册申请者有被“冒号笔记”封禁的先例或涉嫌虚假注册及滥用他人名义注册,及其他不能得到许可的理由,“冒号笔记”将拒绝其注册申请。

3、鉴于“冒号笔记”账号的绑定注册方式,您同意欣伟科技在注册时将允许您的手机号码及手机设备识别码等信息用于注册。

4、在用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时,欣伟科技需要搜集能识别用户身份的个人信息以便欣伟科技可以在必要时联系用户,或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欣伟科技搜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地址;欣伟科技同意对这些信息的使用将受限于第条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约束。

5、用户须提供合法、真实、准确、详尽的个人资料作为注册资料。否则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冒号笔记”保留终止用户使用“冒号笔记”各项服务的权利。

6、用户所提供的资料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

三、账户安全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冒号笔记”的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进行登陆“冒号笔记”。

2、用户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3、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冒号笔记”用户名。

4、用户对密码加以妥善保管,切勿将密码告知他人,因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5、如果用户泄漏了密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不管任何原因导致用户的密码安全受到威胁,应该立即和“冒号笔记”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四、禁用须知

1、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2、 请勿以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挑衅类词语的账号;

3、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4、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账号。

、用户声明与保证

1、用户承诺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且具有达成交易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2、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手机号码、姓名、所在地区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冒号笔记”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用户取得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3、用户通过使用“冒号笔记”的过程中所制作、上传、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账号或本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原则: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用户不得利用“冒号笔记”账号或本服务制作、上传、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干扰冒号笔记”的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2)含有辱骂、恐吓、威胁内容的;

(3)含有骚扰、垃圾广告、恶意信息、诱骗信息的;

(4)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5)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6)含有其他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服务内容

1、“冒号笔记”是由欣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平台,用户通过“冒号笔记”手机软件、网络等方式,得到课程表录入、编辑,笔记、作业、日记的撰写、编辑、上传,交流互动等服务。

2、本软件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以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及相关费用均由用户自己承担。

3、“冒号笔记”有权随时审核或删除用户发布/传播的涉嫌违法或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者被冒号笔记”认为不妥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

4、“冒号笔记”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及其他消息都可通过APP或者用户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

、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1、“冒号笔记”保留随时变更、中断和终止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2、用户在接受“冒号笔记”的服务同时,同意接受欣伟科技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欣伟科技有权向用户的手机、邮箱、通讯地址、其他联系方式发送信息。

3、用户对本协议的条款存有异议或不接受,可以自行停止使用“冒号笔记”或通知“冒号笔记”停止服务。欣伟科技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服务给用户及第三方。

4、用户理解并同意,即便在本协议终止及用户的服务被终止后,欣伟科技仍有权:

1)继续续保存您的用户信息和资料;

2)继续向用户主张在其使用“冒号笔记”网络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而应承担的责任。

5、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需同意欣伟科技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6、“冒号笔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进行检测或者更新,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冒号笔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7、欣伟科技有权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的任何内容,一旦本服务条款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欣伟科技无义务向用户传送修改内容。

8、如果不同意欣伟科技对本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

9、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欣伟科技对本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

八、冒号笔记”免责与赔偿声明

1、若“冒号笔记”已经明示其服务提供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用户应当注意事项,用户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冒号笔记”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冒号笔记”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

3、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冒号笔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由于用户在使用“冒号笔记”有违法、不真实、不正当、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用户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冒号笔记”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4、“冒号笔记”作为网络服务平台,不担保平台上信息及服务充分满足使用者的要求。不保证本软件和服务平台不含病毒和潜在危险性。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5、“冒号笔记”不对用户的信息保存、修改、删除或存储失败负责。“冒号笔记”有权但无义务对本平台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更新。

6、“冒号笔记”平台上所有用户发表的用户信息,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并不表示本平台赞同或证实其观点,本平台不承担用户发布信息引发的法律责任。

7、除非“冒号笔记”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否则用户从本平台获取的任何信息、广告宣传、网络链接、资料或产品,用户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风险,冒号笔记”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由于不可抗力引发的事件,导致本平台延迟或未能履行协议的,“冒号笔记”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9、欣伟科技有权删除“冒号笔记”软件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或协议规定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和网络链接等内容,而保留不通知用户的权利。

10“冒号笔记”不对链接到其他网络信息资源服务产品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对于任何因相信或使用此类网络上的信息资源、服务产品,而给用户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冒号笔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对于非可抗力造成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或战争、政府行为、通讯及其他设施故障等一切非人力抗拒的因素,导致“冒号笔记”延迟或未能履行协议的,“冒号笔记”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其损失。

、隐私声明

1、适用范围:

1)在用户注册“冒号笔记”账户时,根据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2)在用户使用“冒号笔记”,或访问其相关网页时,“冒号笔记”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或手机客户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及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2、信息使用:

1)“冒号笔记”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

2)“冒号笔记”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冒号笔记”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3)为达到服务用户的目的,“冒号笔记”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冒号笔记”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3、信息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況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软件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5)其它“冒号笔记”根据法律或者软件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十、知识产权

1、凡是接受本协议的用户,表明该用户已同意并主动将其在本软件上发表的任何形式合法信息的著作产权、所有权、支配权,以及著作权人享有个各项权利等一切权利无偿装让给欣伟科技所有。无论用户在“冒号笔记”上发表的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签订后,均受本协议约束。上述用户发表信息的权利包含但不局限于:出版权、转发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推广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2、欣伟科技是“冒号笔记”的所有者和运营商,拥有此软件内容及资源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欣伟科技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为任何非私人或商业目的,获取或使用本软件的任何信息资料或通过本软件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或服务。任何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对本软件的任何信息进行修改、传播、引用等方式使用,或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获取本软件任何信息的渠道,则对本软件的使用权将立即终止并无条件赔偿欣伟科技要求的全部补偿,且任何第三方必须按照欣伟科技的要求,归还或销毁使用本软件任何内容所创建的资料的任何副本。

十一、其他

1、“冒号笔记”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冒号笔记”的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2、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冒号笔记”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冒号笔记”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欣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所有,并且保留一切解释和修改的权力。

、互联网自媒体平台公约协议

1、总则

平台公约是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指引性规范和行为准则,适用于使用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及相关网站的所有用户。用户要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公约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平台服务。如用户不同意公约或其中任何条款,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用户点击“同意”,或者使用了平台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公约的,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公约。

用户在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 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 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同样应当遵 守。用户对前述任何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用户对本公约全部 的接受。

用户如果违反本公约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处罚类型包括但不 限于删除或屏蔽违规内容、对违规账号禁言或封禁等;构成违法 犯罪的,平台将积极配合执法及司法机关的工作。平台鼓励广大 用户对违规内容或行为进行举报,共建平台健康生态。

2、平台倡导的行为

2.1 符合当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宪 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传播正确的历史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公德、弘扬家庭和个人美德、尊重公序良俗、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积极健康向上的时代风尚和生活方式等。

2.2 关爱未成年人群体,关照老年人群体,尊重性别平等;不攻击、谩骂、侮辱、诽谤、歧视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共同营造温暖和谐的社区氛围。

2.3 鼓励原创、优质的内容。

2.4 提倡记录美好生活,表达真实的自己。建议真人出镜或讲解,避免虚假做作、博人眼球的伪纪实行为;避免故意夸大、营造虚假人设。

2.5 建议重视文字的正确使用,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

2.6 倡导尊重劳动成果、勤俭节约、合理饮食,避免炫耀超 高消费,反对餐饮浪费。

2.7 建议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对网络交友、诱导赌博、 贷款、返利、中奖、网络兼职点赞员等网络诈骗高发领域及行为应提高警惕。如发觉异常,可随时向平台举报。

2.8 鼓励发布经过科学论证的内容,不造谣、不传谣。鼓励 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专业人士通过平台认证发布权威真实的信息,分享专业知识,促进行业繁荣。

3、平台禁止的行为和不欢迎的行为

(一)暴力与犯罪行为

A、煽动与实施暴力。平台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暴力,禁止 用户利用平台的服务煽动、宣扬或美化暴力,严禁用户利用平台 服务组织或参与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 坏、社会秩序混乱等暴力活动。平台禁止用户发布煽动、描述或

展示可能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可能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造成威胁或伤害的行为的内容。

平台禁止制作、发布、传播或借助平台实施以下煽动暴力、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暴力的内容:1)组织、煽动对不特定多数人或特定群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言论,如发布以特定或不特定的公众、群体或者设施为目标的暴力威胁;2)组织、煽动群体性暴力活动的内容,如暴力破坏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损害公共财产等;3)组织、煽动不特定用户在平台或在平台之外以暴力方式干扰公共秩序;4)组织、煽动不特定用户加入或实施涉黑性质活动及违法暴力活动;5)宣扬暴力伤害行为,例如:宣扬聚众暴力犯罪、暴力袭击、校园暴力;6)意图美化暴力、美化暴力实施者,或对其进行宣扬、推崇,或为其谋求支持 等;7)宣扬以暴制暴,宣扬极端的复仇心理和行为;8)寻求或 提供雇凶打架、杀人等暴力服务;9)暴力犯罪工具的制造、使用说明。

B、违禁与管制物品。为共同营造安全的社区环境,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在平台上以明示或暗示、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贩卖、交易、赠送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和管制物品或发布与之相关的内容(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除外)。此处的违禁与管制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器具及其他攻击性器械;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1)枪支弹药、爆炸物。平台禁止描述、宣传或交易枪支及其配件、弹药或爆炸性物质,禁止展示“武器”的制造说明,但武器作为博物馆藏品的一部分,或警察配枪、军事阅兵、演习或战争等真实场景使用武器,或在安全受控的环境中使用武器(例 如:射击场)除外。

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1)展示、描述枪支、 弹药等武器或爆炸性物质的内容;2)提供购买、出售、交易渠 道或推销使用枪支、弹药等武器或爆炸性物质或介绍其相关制造方法的内容;3)其他违规展示枪支、弹药、爆炸性物质的内容。

2)管制器具及其他攻击性器械。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 传播以下内容:1)展示、描述管制器具、刀械的内容;2)提供 购买、出售、交易渠道或推销使用管制器具、刀械或介绍其相关 制造方法的内容;3)其他违规展示管制器具及攻击性器械的内 容。

3)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 以下内容:提供购买、出售、交易渠道或招揽使用剧毒、放射性 物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性物质或介绍其相关制造方法的内容。

C、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平台坚决反对各类形式的恐怖主 义和极端主义内容,坚决抵制任何人利用平台服务宣扬恐怖主义 和极端主义思想、煽动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禁止发布对恐 怖主义、极端主义进行美化、传播其主张、展示恐怖或极端活动 的内容。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以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容:1)煽动他人加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或参与、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的内容;2)展示境内外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或展示恐怖或极端主义活动的内容;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文、视听资料,或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容;3)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而展示、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内容; 4)传播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自焚、人体炸弹、打砸 抢烧等手段发动的暴力恐怖袭击活动视频(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 除外),或转发对这些活动进行歪曲事实真相的片面报道和视频 片段的内容;5)展示含有代表恐怖组织、极端组织或组织成员的名称、符号、徽标、旗帜、标语、手势、敬礼、插图、肖像、 歌曲、音乐、歌词或其他物件的内容,但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除外。

D、危险人物与组织。为了防止和斩断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伤 害,平台不欢迎任何从事严重暴力活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伤害或威胁的危险人物与组织使 用平台服务。一经发现,平台有权停止对其提供服务。危险人物 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参与下列任何活动的组织或个人:1)恐怖活动或极端主义活动;2)意图或已经致多人死亡的 故意杀人犯罪;3)人口拐卖与贩运;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5)暴力性侵害儿童的犯罪;6)其他从事严重暴力活动的情形。

此外,平台还禁止用户发布以下对危险人物与组织进行赞美或表达支持的内容:1)分享代表该组织/个人的标志,除非是为了对其进行谴责或就相关内容开展中立讨论;2)宣扬该组织/ 个人或其行为、“事迹”的内容,并表达支持态度;3)为上述任 何组织或个人或其所进行的任何活动募集资金、招募人员、寻求支持;4)赞扬、支持或美化已被认定为恐怖袭击、大规模谋杀 或连环谋杀、恶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件;5)支持、美化、纪念危险人物与组织或相关活动;6)依据或参考真实事件,二次创作危险人物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视频、游戏等。

E、展示或宣扬违法犯罪活动。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 扰乱经济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内容或 利用平台实施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或发布为此类活动进行 宣传、推广的内容。如有用户投诉或平台发现用户发布的信息中 含此类违规内容的,平台会将相关内容及账号予以处罚,避免给 其他用户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平台 将配合执法及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违规或违法交易。平台禁止发布含有推广、宣传、售 卖以下“商品或服务”的内容:1)宣传、推广非法医疗服务,如代孕、试药、人体器官买卖、胎儿性别鉴定等内容;2)宣传、推广传销组织及其产品或活动,煽动、引导、逼迫加入传销组织等行为的内容;3)制作、买卖、推广假冒伪劣物品及相关服务,包括假币、假证、高仿商品,倒卖发票、伪造文件印章等内容; 4)宣传、推广其他非法交易服务,如私家侦探、买卖人口、卖淫嫖娼、非法领养或送养儿童、买卖血液等非法内容;5)宣传、推广非法的涉外婚介、劳务服务的内容;6)需按照监管要求取得资质证照且经平台认证后发布、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照或经认证情况下发布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 机构的推广内容,涉及金融等专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内容等;7) 发布平台禁止的其他销售、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草广告、 两性用品广告等;8)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的其他交易内容。未经平台许可,禁止散布商业广告,或 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等内容。

2)赌博等非法射幸活动。平台禁止用户利用平台服务实 施组织赌博活动、招募赌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用户制作、 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1)组织赌博活动、展示赌博行为(含线 上及线下、虚拟及实体形式)的内容;2)宣传赌博服务,或被视为赌场、体育博彩或任何其他赌博活动广告的内容;3)宣传与赌博相关的软件、网址,或其他赌博服务渠道的内容;4)展示赌博设备、器具,以及赌博技巧的内容;5)展示、宣传与赌 博相关的其他内容。

3)毒品、管制药品。平台禁止展示、描述、宣传、推广 或贩卖毒品及其制品、管制药品或介绍其相关制造方法的内容。 禁止用户制作、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1)描述或展示或美化吸 毒贩毒、制作或买卖毒品活动,或展示、介绍、美化、模仿吸毒 行为的内容;2)描述或宣传毒品、展示使用毒品,或介绍、煽动、诱骗他人制造、使用、交易毒品或其他管制药品的内容;3)提供购买、销售毒品、管制药品的渠道或招揽使用毒品或其他管 制药品的内容;4)详细展示吸毒后极度亢奋的生理状态、扭曲的表情等或展示容易引发模仿的各类吸毒工具与吸毒方式的内容。

4)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内容。平台禁止用户制作、 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1)展示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或非法盗挖、采集、毁坏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的内容; 2)展示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或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实施猎捕或者其他妨碍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3)推广、买卖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传授捕猎方法的内容;出售、购 买、利用、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内容;4)违规饲养野生动物、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内容;5)破坏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的内容;6)其他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内容。

5)妨害文物管理规定的内容。平台禁止用户制作、发布 或传播以下内容:1)含有盗掘、破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 者宣传、介绍盗掘、破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内容;2)售卖 盗墓工具、讲述盗墓方式的内容;3)损毁、买卖、走私、倒卖 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内容;4)其他违反国家文物管理规定的 内容。

6)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内容。平台禁止用户制作、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1)展示毁损人民币的内容或行为;2)非法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内容;3)传播或者售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工具、方法的内容;4)出售、购买、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内容;5)其他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内容。

F、帮助实施或教唆犯罪。为竭力防止现实世界中可能发生 的伤害事件和危险模仿行为,平台禁止用户利用平台服务组织、加入、帮助、鼓动或宣扬任何会对其他个人或组织、动物带来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曝光隐私、公开披露他人真实身份信息等方式,帮助、教唆 或组织不特定用户对他人发起人身攻击、人肉搜索、线下骚扰等 行为;2)发布描述或宣扬虐待、虐杀动物的内容,教唆、诱导、 鼓励或帮助实施伤害动物的行为;3)宣言、呼吁或组织不特定 用户实施恶意毁坏公私财产,开展黑客攻击,抢夺、偷盗、侵占 他人财物的行为;4)帮助或教唆他人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 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法有害信息

A、违法有害信息。平台严禁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违 法有害信息: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 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 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7)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8)煽动非法集会、结 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9)散布淫秽、色情、 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10)歪曲、丑化、亵 渎、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迹、精神的;11)以贬损、玷污、焚烧、 涂划、践踏、篡改等方式,侮辱、恶搞、歪曲、丑化国旗、国歌、 国徽、人民币、军旗、军歌、军徽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象征、标志、 音效的;12)可能刺激特定群体,引发社会不稳定风险的;13) 散布恶性敏感案事件动机、背景、作案手法等细节,引发公众不 适、恐慌,或易诱发效仿的;14)易被别有用心人员或敌对势力 插手利用,渲染社会阶层对立、刺激民众不满情绪甚至向涉政涉 稳领域传导风险的;15)其他对网络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等造成 严重损害的;16)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B、时政有害及不实信息。国家安全与形象关系到每个公民 的权利和福祉,平台严禁用户利用平台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党和国家、民族尊严与形象的时政有害及不 实信息。时政类信息是指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 共事务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信息。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 时政类信息进行治理。

用户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的相关内容 时,如是自行制作、传播的,需添加拍摄时间、地点,如是引用 其他用户所发布内容的,需添加引用来源,以帮助用户判断事件真实性和时效性。 平台严禁制作、发布、传播含有损害国家形象及社会秩序的时政不实信息。1)个人或组织为了其特定的政治目的,对党和 国家领导人以及具有政治意义的公众人物进行的有意诬陷和诽 谤;2)以扰乱政治生态、制造社会混乱等为目的,在某些重大 突发事件、灾情等发生后扩散的谣言;3)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 其他涉及时政的不实信息。针对时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平台将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包 含时政有害信息的内容和账号进行依法处置。

(三)违法不良内容

平台鼓励、支持用户创造更多积极、有价值的优质作品,丰 富用户的生活。坚决抵制用户利用平台的服务,制作、发布、传 播淫秽、色情、暴力、歧视及仇恨性言论等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 内容,或者低俗、血腥、惊悚、过度夸张、博眼球等给用户造成 观感不适或负面生理、心理冲击的内容。

A、色情、淫秽内容。平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含有色情、 淫秽信息,或对色情、淫秽信息资源进行引流等违法违规内容。 色情、淫秽内容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 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制作、发布、传播、贩卖色 情、淫秽内容属于违法行为,并可能构成犯罪。有关人体生理、 医学知识的内容不是淫秽信息。

B、仇恨与歧视性言论。平台致力于打造一个用户互相尊重、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严禁用户发布、传播任何形式的仇恨和歧 视性言论,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性别、年龄、地域、民族、种族、 宗教信仰、国籍、身体状况,或精神缺陷、受害经历、性别认同、 经济地位、受教育水平等的歧视和仇恨。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仇恨与歧视性言论:1)故意贬低 特定个人或群体,或宣扬针对特定群体的刻板印象、仇恨等;2) 侮辱、贬损他人的职业身份、社会地位、身体特征、健康状况等; 3)以特定个人或群体为目标,进行威胁、煽动暴力或以其他方 式使特定个人或群体遭受公众歧视或仇恨;4)组织、煽动、引 导他人对特定个人和群体实施基于上述差异的诽谤、谩骂、侮辱、 歧视、仇恨;5)展示带有歧视和仇恨意识形态的内容。

C、低俗媚俗内容。平台希望与用户一起共建一个和谐、文 明的社区环境,鼓励用户发布文明、健康的创作内容。对于以博 眼球、吸引流量为目的,宣扬、展示传播低级趣味,低俗、媚俗, 具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意味的内容平台将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1)展示具有性挑逗、性骚 扰、性暗示、诱导性联想的行为或有类似效果的言语、物品、画 面、音乐、音效等;2)旨在激起和满足性欲的露骨色情语言、 动作等内容;3)刻意突出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秘部位 及衣着过分暴露的内容,以及着重展示臀部、颈部、裸露的腿部 等身体某个部位,易引发性幻想或性联想的内容;4)展示、销 售情趣衣物、情趣制服或其他带有诱惑性的不雅着装的内容;5)以隐晦、低俗的语言表达使人产生性行为和性器官联想的内容; 6)以感官刺激为目的,集中展现与性行为有关的、间接表现或 暗示的内容;7)使用粗俗语言、随意侮辱谩骂、展示恶俗行为 的内容,以及展示恶俗、低俗、庸俗的民俗婚俗或相关婚闹行为; 8)展示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等;9)含有刻意展 示易产生低俗联想的物品;10)炒作绯闻、劣迹,以及炫富等; 11)其他宣扬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

D、血腥暴力内容。平台反对用户发布、传播展示及美化暴 力、血腥场景或者对他人遭受的苦难或屈辱幸灾乐祸的内容。这 样的内容可能引发其他用户的心理和生理不适。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血腥暴力的内容:

1)血腥暴力的人体图像。1)展现血肉模糊的人体解剖过 程、大面积的血腥、人类尸体现场等内容;2)展示自残、自杀 或酷刑、死刑执行过程的血腥画面;3)展示凶暴、残酷、恐怖、 极端的犯罪过程及肉体、精神虐待的内容;4)刻意突出断肢、 内脏等人体器官;5)展示人体遭非医用异物插入或卡入,并造 成严重伤害的画面;6)展示含有肢解、内脏外漏、割喉等伤者、 死者画面的内容;7)展示个人或群体因意外或谋杀死亡的内容。

2)血腥暴力的动物图像。1)主旨展示屠宰、虐杀动物过 程的内容;2)突出动物打斗、撕咬或对人进行攻击,造成的血 肉模糊场景的内容;3)展示折磨、虐待动物或使用其他非人道 方式残害动物造成的血腥场面;4)刻意展示严重动物伤口(如能透过伤口看到露出的脏器或骨骼)或肢解场面。

3)事故场景相关的血腥暴力内容。1)展示严重的打架斗 殴、群体冲突的过程以及暴力现场;2)刻意展示各类血腥画面, 如严重交通事故现场、血腥游戏、凶案案发现场等。

E、惊悚恐怖内容。惊悚恐怖的内容极易造成强烈的感官和 精神刺激,使观看者感到不适,亦容易危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 康,因此平台不欢迎该类内容。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字幕、背 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恐怖、灵异、诅 咒类内容;2)带有恐怖画面的图集、视频、音频内容;3)灵异 事件讲述、恐怖文字描述等;4)恐怖漫画、恐怖动漫或恐怖游 戏;5)恐怖小说、电影、音频内容;6)其他对观看者可能造成 强烈感官和精神刺激,从而引发身心惊恐、焦虑、厌恶、恶心等 不适感的内容。

F、残忍冷漠内容。平台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鼓励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不断传递正能量。平台倡导社会关怀, 欢迎具备温暖与力量的作品,同时平台谴责漠视生命、嘲笑他人 苦难、以他人所受屈辱为乐的行为并拒绝该类内容的传播。

平台不欢迎用户发布、传播以下内容:1)描述他人不幸经 历,并嘲笑对方所经历的痛苦与屈辱。不幸经历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或致命的疾病、残疾等身体创伤、自然灾难或重大事故、肢 体暴力与精神侮辱;2)以幸灾乐祸的态度描述动物所遭受的痛苦情形,以此为乐或为施害方叫好。动物遭受的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死亡、严重的身体创伤、被施加肢体暴力或其他伤害;3) 过度展现他人生理、精神痛苦,且对普通观看者可能造成强烈感 官和精神刺激的内容;4)其他违背道德底线,缺乏尊重他人、 敬畏生命精神的的残忍与麻木的内容;

鉴于每个用户对上述不良内容的敏感程度和接受能力不同, 尤其是未成年人用户的接受程度更低。因此除上述禁止发布的内 容外,如用户发布的内容含有部分血腥、惊悚恐怖等因素,请主动添加警示标签。

(四)不实信息

不实信息通常是指没有事实依据而编造、或者依据部分事实 断章取义、拼凑剪接、刻意夸大的信息。我们生活的世界是瞬息 万变的,人们对于事物、现象或事件等的认知也是不断深入的, 上一刻的“真相”,下一刻也可能变成“不实信息”。为此,平台努 力遏制谣言等不实信息的传播,并引导用户获取真实、权威信息。 平台号召广大用户不信谣、不传谣,不断提升网络素养,同时也 鼓励用户积极参与不实信息的治理工作。如果发现可能含有不实 信息的内容,欢迎进行举报并积极参与平台的辟谣工作。

   不实信息。为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伤害、误导,扰乱正 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平台禁止用户利用平台服务编造、发布、传 播谣言以及其他不实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在社会热点 事件期间或针对公众所关心的事件、人物,编造或者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以达到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或对特定的个人或群体造 成伤害的内容或行为;2)出于非法目的,传播旨在破坏党和政 府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的虚假信息,如捏造政治内幕、 政治事件隐情、重要政策调整等信息;3)旨在引发公众恐慌、 故意扰乱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等的不实内容,如虚构恐怖事件或者 危害公众安全事件,预言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夸大灾害事件严重 程度;4)可能直接造成紧迫的暴力行为或人身伤害的错误信息 和无法证实的传言;5)可能对正常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紧迫伤 害或威胁的不实信息或传言;6)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 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

(五)侵犯人身权益

A、自杀、自残。平台欢迎用户发布心理健康相关的有益探 讨和科学研究内容,但是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任何展示、宣扬、 诱导、鼓励、组织或教唆自杀和自残的内容,或者任何泄漏自杀 或自残受害者或幸存者身份并攻击他们的负面内容。禁止用户进 行自杀或自残的直播。

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以下自杀、自残相关内容:

1)展示或宣扬自杀、自残:1)宣扬或美化自杀、自残的 内容;2)宣扬、展示自杀游戏、自杀冒险的内容;3)扬言、演 绎自杀、自残类内容;4)展示因自杀、自残造成的血迹、伤疤 等的影像内容,且未经模糊处理或充分遮挡;5)展示自杀准备工作或自杀尝试和自杀抢救片段的内容,但未提供充分的背景信息;6)讲述自杀、自残幸存者的自杀、自残过程、经历等,但未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内容;7)描绘他人尝试自杀或因自杀而 死亡,未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内容;8)曝光自杀或自残受害者 或幸存者身份,并嘲笑、攻击他们的负面内容;9)其他展示、 宣扬或美化自杀、自残行为的内容。

2)煽动、诱导或教唆他人自杀、自残:1)教唆、帮助、诱导、授意、怂恿、威胁或指导他人实施自杀或自残的内容;2) 分享、传授自杀、自残的信息、策略、方法或说明的内容;3) 诱导或者胁迫他人参与具有自杀、自残类性质的挑战、游戏或其 他活动;4)相约或号召共同实施自杀、自残的内容;5)请求他 人帮助自己或他人进行自杀或自残的内容,包括为集体自杀或自 杀游戏寻求伙伴;6)在他人表达自杀意图时,采用激将、起哄 等方式怂恿他人立即实施自杀、自残行为;7)提供心理暗示, 在心理或者精神上鼓励、促使他人自杀、自残的内容;8)其他 容易引发他人模仿或强化他人自杀、自残意图的内容或行为。

B、网络暴力。保护用户的权益和安全是平台重要责任。平 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和谐、友好的社区环境,努力预 防和打击各类侵犯用户人身权益的现象,严格治理各类通过文字、 图片、视频等内容形式对个人或群体进行辱骂攻击、侮辱诽谤、 恶意揣度、侵犯名誉、曝光隐私、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坚 决抵制各类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此外,平台还设置了“一 键防网暴”等多种保护措施,开通专门的网络暴力的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用户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平台禁止用户利用平台服务实施或教唆、鼓动他人实施“网暴”他人的行为,禁止发布、传播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的内容。

1)侮辱谩骂。平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以下内容:1)基 于个人的智力、外貌、人格特质、职业身份、社会地位、群体状 况、身体特征、健康状况卫生状况等特征攻击、贬低他人的内容; 2)攻击、贬低暴力事件(如公共暴力事件、性侵害、家庭暴力、 校园暴力等)受害者的内容;3)借助特定事件,对事件中的人 物进行攻击、辱骂,道德绑架或指控;4)诅咒他人死亡、严重 疾病或其他严重伤害的内容;5)出于侮辱、贬损、讽刺等目的, 对他人的肖像、姓名、视频等信息进行恶搞等的内容,但对公众 人物进行合理评论范围的表达的内容除外;6)组织、指使、号 召、教唆不特定用户对他人进侮辱或辱骂攻击的内容;7)以侮辱、谩骂等攻击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或诋毁、贬损他人名誉的其他 内容。

2)造谣诽谤。造谣诽谤通常是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或对 未经证实的事件发布主观揣度的负面信息,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 平台禁止用户实施以下行为:1)故意捏造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 的虚假事实,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或组织、指使、号召、教唆他 人进行传播的;2)对未经证实的事件制作、发布主观揣度的负 面信息,并进行传播;3)其他造谣、诽谤,侵犯他人人格权益 的行为。(3)骚扰恐吓。骚扰通常是指针对他人实施的违反其意愿或不适当的、令对方反感、厌恶的行为。恐吓通常是指以危害生 命、身体,侵犯自由,损害名誉,剥夺或损害财产等手段让他人 产生恐惧与不安的行为。平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含有以下信息 的内容或借助平台服务实施以下骚扰、恐吓行为:1)发送包含 色情或性挑逗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的性骚扰信息;2)无视 他人意愿,以评论、私信、@他人、求关注、发布垃圾信息等方 式,重复、频繁地骚扰他人;3)恶意煽动不特定人或特定群体 的情绪或行为,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评论、私信、@他人、群 组等方式攻击、诋毁、骚扰他人。

4)人肉搜索。人肉搜索通常是指以骚扰或勒索他人为目 的,对他人实施或威胁实施黑客攻击或收集、曝光个人信息或隐 私,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肉搜索可能会侵害他人的合法 权益,并导致严重的情绪困扰和伤害。平台禁止用户借助平台服 务实施以下行为:1)发布号召或组织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曝 光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内容;2)曝光他人账号、可能泄露个人信 息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电子邮 箱地址、电话号码、银行对账单、社会保险号码或护照号码等内 容;3)煽动、鼓励、威胁或实际实施勒索、入侵或泄漏他人个 人信息的行为。

5)其他可能引发或加剧网络暴力的内容。1)未经他人同 意,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在平台上发布相关内容;2)对他人实施道德绑架,将个人意志强加给他人,戴“有色眼镜”对他人进行不客观、不理性的评价,刻意引发地域、性别、贫富对立 等内容;3)利用网络技术丑化、污损或伪造他人肖像并在平台 上发布、传播的或者未经他人同意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 用”范围的私自公开他人肖像;4)在特殊场景下,虽未使用侮辱 攻击性词汇,但发布阴阳怪气、恶意调侃等内容,对他人造成冒 犯与骚扰的内容。如果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收到他人的不当言论或 骚扰信息,可通过设置视频评论权限、拉黑举报不当言论账号、 关闭私信等方式,保护自身不受骚扰。

C、侵犯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国 家禁止买卖人口、强迫劳动、买卖婚姻、买卖人体器官、非法收 养送养未成年人等各类侵犯和威胁公民人身权益和自由的违法 犯罪行为。平台严禁用户发布或传播各类展示、宣扬、美化侵犯 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内容,对于其中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平台 将积极配合执法及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可能导致或加剧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益和自由的内容:1)拐卖和贩运妇女、儿童的内容;2)非法买 卖、非法收养或送养儿童,寻求潜在买家或卖家的内容;3)招 募童工、强迫儿童参与劳动;4)强迫、买卖婚姻,或其他以暴 力、胁迫等方式侵犯婚姻自由的内容;5)其他侵犯人身安全和 自由或宣扬、美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

D、危险行为。危险行为通常是指在非专业环境中,或没有必要的技能与安全预防措施保障下实施,可能导致行为人自身、 他人或不特定公众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危险行为不 仅会威胁用户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会对诱导其他用户产生 模仿、学习、传播等不良后果。平台禁止用户发布涉及高危险行 为、危险驾驶、危险恶作剧等内容,以及展示危险工具、危险玩 具等内容。平台禁止发布、传播的危险行为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高度危险的“实验”或“挑战”行为。1)进食有害物质, 或以可能严重危害生命或健康的方式进食,如食用、饮用或注射 非可食用物品或可能导致疾病或中毒的化学物品;2)可能导致 窒息的活动或挑战,如卡住喉咙、溺水或吊颈游戏、吞食不能吃 的物品;3)焚烧、冷冻和电击等危险活动,如本身具有严重烧 伤、爆炸、冻僵、冻伤或触电等风险的活动;4)违背正常健康 习惯的摔倒、穿刺、碰撞、钝器创伤或碾压活动或挑战;5)缺 乏必要技术指导或设备保障,或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指导下实施 的可能具有爆炸、烧伤、烫伤、中毒等人身伤害风险的实验活动; 6)非专业人员实施的极限运动挑战,如非专业人员展示翼装飞 行、无防护的高空走钢丝等极限运动;7)由未成年人进行的与 其年龄、身体和心理发育程度不相符的活动,如未成年人饮酒、 吸烟,或以不规范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活动。

2)危险或威胁性恶作剧。1)通过拳头击打、在食物或饮料中加非可食用物质或者电击等恶作剧手段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内容;2)即使没有受到真实的身体伤害,但欺骗他人、让 他人相信自己处于真实危险之中的恶作剧,如使用“武器”威胁、 虚构入室抢劫、虚构绑架、假装报警等;3)使他人陷入被胁迫、 担心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即将受到严重损失情境的恶作剧;4) 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和情绪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恶作剧,如假 装父母等监护人会抛弃孩子、诈死或假装自杀,展示父母等监护 人虐待或羞辱孩子等内容。

3)其他易造成伤害或引发不当模仿的危险行为或器具。1) 展示醉酒、吸毒等不应驾驶机动车状态下的驾驶行为,或违规追 逐竞驶、违规超车、超载驾驶等危险驾驶内容的;2)展示具有 杀伤力的危险玩具,或存在质量与安全隐患的玩具。

E、侵犯隐私与个人信息。平台高度重视用户隐私及个人信 息的保护。平台禁止用户在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无法律规定的合理 理由的情况下发布、曝光或索取他人的个人信息或隐私,包括但 不限于个人身份识别信息、财务信息、居住信息、医疗信息、线 上或线下的活动信息以及其他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信息。对于侵犯隐私及个人信息的行为,平台提供举报功能,方便用户进行举报。平台禁止未经授权或许可发布、传播、索要或分享以下内容或实施以下行为:1)曝光他人身份证信息、护照信息、驾照信 息、未公开的官方记录或文件中的个人信息等证件信息的内容;2)曝光他人财务信息,如未公开的财务记录或报表,支付收款记录,银行账号及密码,第三方支付方式的信息等;3)曝光他 人住址、位置信息,如能够识别地址的居住信息、住宿信息、地 理位置定位等;4)曝光他人身体、疾病相关信息,如他人的医 疗记录、生物特征信息或基因遗传信息;5)曝光他人联系方式, 如邮箱地址、电话号码等;6)曝光他人网络账号及其密码、网 站浏览记录等;7)曝光其他他人的个人信息与隐私内容,如婚 姻关系、私人空间、私人活动、身份或职业相关信息,或破坏他 人生活安宁;8)买卖他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行为。

F、其他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1)滥用、冒用他人肖像、姓名、名称,侵犯 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2)采用诽谤、诋毁等手 段,损害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或损害公众对他人信赖, 降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社会评价的行为;3)借开玩笑羞辱他人 或者捏造事实,令他人名誉受损;4)其他雇佣、组织、教唆或 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

(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平台致力于确保平台上未成年人用户的安全与健康,严禁任 何人利用平台服务实施虐待、伤害、危害或恶意利用未成年人或 者对未成年人灌输错误价值观的行为,严禁发布危害未成年人身 心健康的内容。平台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积极履行平台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用户的安全与福利,平台专门开发了更适合 未成年人使用的“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配备了专门的使用时 长及功能限制,能够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隐私,预防未 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应主动开启青少年模式或使 用亲子守护工具,与平台一起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上网环境和 上网体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A、性侵害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通常是指行为人违 反未成年人意志或利用行为人优势地位,在违反法律或社会道德 禁忌的情况下实施的实现性目的相关行为。平台禁止以任何形式 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引诱、性侵害的行为及相关内容。

1)性引诱未成年人。性引诱行为通常是指成年人与未成 年人建立情感关系以获取未成年人的信任,以便进行性接触、性 侵害等行为。这些行为包括:“讨好”未成年人、建立平台上或平 台外的联系、请求提供未成年人的隐私图像(如裸照)或给未成 年人发送色情信息等。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或借助平台服务实施以下行为: 1)借助网络服务,不当接触未成年人以便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 害的行为;2)通过勒索、胁迫、诱骗等手段获取未成年人的裸 露图片或与未成年人发生性接触;3)假借“招募童星”“生理检 查”“恋爱交友”等幌子,骗取未成年人信任,进而索取未成年人 裸照或与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线下性接触的行为;4)向未成年人发送、展示或提供色情图像或信息;5)描述、宣传、正常化或美化性引诱行为的内容;6)其他以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为目的的,通过网络接触儿童的行为。以上行为可能构成猥亵或强奸犯罪,平台一经发现,将按照法律规定转交执法及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宣扬、美化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内容。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或借助平台服务实施以下行为:1)描述、宣传、正常化或美化恋童癖或性侵未成年人的内容;2)分享、转发、买卖或指引用户在平台之外获取或散布儿童性侵害制品的内容;3)污名化未成年人性侵害受害人、对受害人进行指责、谩骂或曝光受害人隐私的内容;4)透过第三方转载或重现侵害场景或司法审判中的内容,对未成年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的内容;5)煽动、教唆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或为此提供帮助的行为。

B、未成年人性侵害相关内容。未成年人性侵害相关内容主 要是指表现未成年人的裸露和性行为的内容,包括公开生殖器官 的内容,或涉及未成年人模仿、暗示或展示性行为的内容。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描绘未成年人裸露或性行为的内容,包括以数字 技术制作或合成的内容,以及未成年人相关的软色情内容。平台禁止发布、上传、直播或分享:1)以明确或隐晦方式描绘未成年人性行为的内容;2)描绘暴露未成年人的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的内容;3)包含描述或描绘未成年人露骨色情语言、文字的内容;4)描绘涉及未成年人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5)描绘未成年人进行露骨的色情表演的内容;6)描述未成年人穿着与身处环境无关的暴露衣著的内容;7)用于掩饰或暗示未成年人裸露或性行为的性化留言、表情符号、文字或其他图像。此外,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使用未成年人性征的软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着重突出未成年人性征的,含有性暗示、性挑逗意味的内容;2)以未成年人为主体,印着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文字的图片、视频等内容。

C、不当利用未成年人牟取利益。不当利用未成年人牟取利益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利用未成年人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或借助平台服务实施以下行为: 1)出于博眼球、积累流量以及商业性目的等,打造儿童网红的内容或行为;2)利用儿童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3)利用未成年人形象进行色情等不当内容等引流、导流;4)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侵害未成年人健康、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不良节目;5)诱导、胁迫未成年人进行应援消 费、投票打榜等活动;6)诱导、胁迫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 等消费行为;7)其他侵害或者忽视未成年人权益、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牟利的行为。

D、危害或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或诱导其他未成年人进行不当模仿,除 正当宣教目的之外,平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描绘或宣扬可能危害或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或内容。此处所称不良行 为或内容通常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甚至是构 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平台禁止发布、传播描绘、展示或宣扬未成年人实施的以下 不良行为的内容:1)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等行为;2)未成年人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等行为;3)未成年人阅览、观看、收听或讨论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行为;4)未成年人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赌博、实施伤害他人人身、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5)未成年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行为;6)未成年人参与淫秽活动,传播、持有淫秽物等行为;7)未成年人婚孕等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及不当行为;8)未成年人参与或实施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此外,平台禁止发布任何组织、教唆、指导、胁迫、引诱、欺骗或帮助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内容。用户发布的内容中如果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不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E、针对未成年人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平台严禁用户利用平台服务实施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发布、传播相关内容。平台禁止发布、传播如下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内容:1)殴打、虐待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暴力行为;2)绑架、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安全;3)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或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权益;4)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盗窃等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5)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色情、暴力等非法引流;6)其他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内容或行为。

F、对未成年人的其他保护。除了上述严禁发布的内容外,用户在平台上发布含有未成年人的内容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作品中含有未成年人的,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做好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拍摄他人的未成年人子女时,要先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确保未成年人是自愿参与拍摄,做好视频的隐私设置,合理设置视频的浏览范围;其次,拍摄过程中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能让未成年人从事危险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休息、学习和娱乐;不能让未成年人从事与其年龄和心智不符的、有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表演或行为;再次,如果作品内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此外,平台还将积极响应未成年人本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进行处理。

(七)违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通常是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它包括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其存在、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平台致力于与用户一起打造一个丰富多元、健康积极、真实友善的社区环境,因此,除了禁止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实施违反违法犯罪的行为外,平台也拒绝用户发布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或实施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A、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1)有悖公德良善的内容。1)以恶搞方式描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恐怖事件、战争等灾难场面的内容;2)以肯定、赞许的基调或引入模仿的方式表现打架斗殴、羞辱他人、污言秽语的内容;3)以虚构慈善捐赠事实、编造和渲染他人悲惨身世等方式,传播虚假慈善、伪正能量的内容;4)侮辱逝者,或以商业、娱乐等不当方式侮辱、破坏、踩踏陵墓设施或环境的内容;5)未经他人允许,或无视他人意愿,恶意搭讪、恶搞、骚扰他人的行为;6)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的内容。

2)传播不文明行为的内容。不文明行为违背社会道德规范,展示、美化、宣扬不文明行为的内容,不仅容易造成用户的强烈反感,更容易为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做出错误示范。该类内容有悖平台一直以来所提倡的积极健康的生活观念,因此平台谴责宣扬不文明现象的行为并拒绝该类内容的传播,包括但不限于:1)故意从事公共场所明令禁止的行为,如在旅游景点乱涂乱画、随意刻字等;2)刻意破坏公共卫生,如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等;3)刻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逃票、翻越闸机等。

B、传播不良价值导向的内容。平台鼓励用户进行创作和表达,但同时反对用户为了获取流量和热度,发布违背公序良俗、传递错误价值导向、对生命缺乏敬畏、对人缺乏尊重的消极、负面内容。

平台不欢迎用户发布、传播以下内容:

1)展示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1) 宣扬流量至上、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展示违背伦理道德的糜烂生活的内容;2)展示超额消费、过度消费,打造富豪人设的不良导向的内容;3)宣扬违背正确婚恋观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内容;4)宣扬天价彩礼、大操大办、婚嫁陋习等不良婚恋习俗;5)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内容;6)不正当展示自身优越条件、社会地位,存在对非富群体进行歧视、嘲讽或攻击等行为的内容;7)宣传和宣扬厌世情绪、丧文化以及消极负面亚文化,渲染悲观生活状态内容的内容。

2)宣扬低俗庸俗,娱乐化倾向严重的内容。1)宣扬传播以丑示美、化丑为美的畸形“流量崇拜”行为或细致展示恶俗行为、审丑文化的;2)恶意制造舆论热点,揭秘炒作不良绯闻、丑闻、劣迹历史等行为的内容;3)有伤社会风化、易引起不良联想及模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衣着暴露不雅、言行低俗等;4)展示良莠不齐、哗众取宠、价值观紊乱等行为;5)网络恶搞、调侃等迎合低级趣味的内容。

3)不当推广、虚假演绎的内容。1)不当推广炒作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卖惨、出轨、家暴、炫富、引战、恶搞、虐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或通过刻意制造夸张、猎奇噱头等方式进行炒作;2)出于获取经济、社会或其他利益的目的,采用欺骗等手段营造人设、进行虚假剧情演绎,骗取关注和流量的行为或内容;3)营造虚假人设及遭遇的卖惨带货、演戏炒作等违背公序良俗层面的内容或行为;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主管部门禁止的其他内容,或者可能危害社会公德、破坏网络生态的内容的。

C、严重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平台倡导用户秉承尊重历史、 尊重文化传统的态度和精神进行内容创作,共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与传统。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1)宣扬、美化法西斯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内容;2)美化或歪曲解读历史上侵略战争和殖民史的内容;3)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4)其他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

(八)虚假与不诚信行为

A、作弊行为与垃圾信息。平台禁止用户实施作弊行为或发布意图欺骗、误导用户来提高浏览量的垃圾内容。这类内容不仅会降低用户体验、阻碍用户的真实互动,还会威胁到平台服务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用性。平台致力于阻止个别用户为谋取商业利益,以违规的方式不正当地提高浏览量或批量传播内容的行为。

平台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或借助平台服务实施以下行为:1)未经平台允许,采用自动化手段或明显异于常人的、远高于正常用户频率地创建账号、群聊,发布视频、音频、图文内容或评论、私信,或进行关注、点赞、抓取数据等违规行为;2)大量发布、重复上传无特定目标的视频、评论、私信或群聊内容,且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行为:a.向观看者承诺他们会看到某些内容,但却将观看者引导至其他网站;b.向观看者承诺他们可以快速赚钱,借此在之外的平台上获取点击次数、观看次数或流量;c.将观众引导至传播恶意软件、企图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网站或其他会产生负面影响的网站;d.以前述目的运营多个作弊专用账号的行为。

通过作弊行为或发布垃圾信息影响平台运营、破坏用户体验 的,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识别及判断,并有权基于上述判断 进行必要处置。

B、不当营销与虚假宣传。为维持良好社区秩序,避免可能 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平台反对用户通过发送垃圾信息、夸大 误导、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当营销,禁止用户发布违反法律法 规的服务与交易的内容。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或借助平台服务实施以下行为: 1)对某一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 价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如对 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没有合理依据的断言或保证,将科学上未定 论的观点当作定论用于商品宣传等;2)售卖、交易、植入违法 违规或平台禁止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假冒伪劣产 品、烟草、枪械武器、毒品、两性用品等,进行诈骗、传销宣传; 3)不具有相关资质证照,且/或未经平台认证的用户发布涉及医 疗、金融等专业服务的相关内容;4)采用标题党、炒作负面话 题、引战等手段进行不当营销;5)其他不当营销的行为。

C、恶意导流。恶意导流通常是指使用特定内容,如低俗或 者其他吸引眼球的信息,诱导用户访问特定页面或完成转发、关 注等操作,这些特定页面可能包含有色情、赌博、盗版文学、制 假售假等可非法牟利的信息。平台禁止用户通过欺骗、诱导等方 式将其他用户引导至可能危及用户人身权益及财产安全的第三 方平台。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外部链接、二维码 等可识别标志:1)可能安装恶意软件的网站或应用的链接;2) 骗取用户登录凭据、财务信息等信息的网站或应用的链接;3) 为恐怖组织、极端主义组织等危险人物或组织筹集资金或招募人 员的网站或应用的链接;4)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站或应用的 链接;5)销售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物品之网站或应用的链接;6)未经平台许可发布带有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链接、二维码,或交易虚拟账号、诱导用户点击等链接;7)发布其他不利于平台良好内容生态的导流信息,如第三方平台账号或带有第三方平台水印、logo 等内容。

D、欺骗行为。平台严厉打击各类电信诈骗行为、骗取虚假 互动或恶意制造流量的行为。平台禁止用户利用平台服务,通过 欺骗性手段骗取其他用户信任或将其他用户引导至其他站外平 台进行诈骗;禁止用户通过各类欺骗性的行为或手段骗取互动和 流量。平台会积极配合执法及司法机关的行动,打击平台上的诈 骗行为。

1)诈骗。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内容或实施以下行为:

1)通过营造虚假人设、进行虚假演绎骗取流量、关注或金钱的;

2)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效果或收益、刻意隐瞒真实信息等方式 进行宣传或引流的;3)打着虚假交友、非法募捐、提供工作、 网络兼职、代理加盟、教授相关知识等名义或以其他变相方式骗 取他人财物的;4)描述或宣传网络诈骗、传销等违法违规内容 的;5)描述或宣传保证高报酬、固定赔率博彩或任何其他类型 欺诈投资、理财计划的;6)展示提供现金礼品、“快速致富”方 法或传销项目的内容;7)采用欺骗、夸大收益等方式将用户诱 导至平台外的非法“理财”网站、群聊、应用等进行诈骗的;8) 通过仿冒他人或特定品牌方等方式,骗取关注、打赏的内容;9) 做出夸张的承诺,例如某种神奇疗法可以治愈癌症等疾病的;10)其他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内容或行为。

2)虚假互动与恶意制造流量。平台禁止实施骗取互动或恶意制造流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或声称用户必须与某些内容互动(例如点赞、分享),才能查看承诺提供的其他内容或与之互动;2)以欺骗手段吸引用户点赞、分享、关注、点击或使用应用或网站;3)贩卖视频浏览次数、点赞、评论等互动指标或其他平台指标;4)分享如何以非正常手段增加点击、点赞、关注者、分享或评论的说明;5)控制大量账户人为或者仿冒人为刷流量,如视频播放量、点赞数、投票、评论、网店交易量、互联网广告点击量等;6)其他骗取虚假互动与恶意制造流量的行为或内容。

(九)违反知识产权保护

平台尊重原创,鼓励用户创作有价值的作品。为此,平台一方面保障用户对自己作品享有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严格要求用户不应上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如果用户在平台上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平台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平台禁止发布、传播以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或实施以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非法使用他人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影音作品、商标等;2)冒用他人名义发布他人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3)其他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4、严禁违规蹭热不当获利

(一)严禁利用“虚假身份”不当获利

不得借热点事件,仿冒、不当关联当事人与涉事品牌,或虚构所谓“大师”“专家”“传人”等身份,引发关注后不当获利。

(二)严禁利用“虚假内容”不当获利

不得通过发布不实内容,故意拉踩引战,无端营造民族、地域或者性别对立,并借此售卖相关商品,不当获利。

(三)严禁利用“虚假营销”不当获利

1)不得以所谓“揭黑”“揭秘”为噱头,发布虚假营销信息诋毁行业、商户或商品。尤其是针对食品安全、医疗健康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领域,不得通过发布虚假营销信息营造恐慌和焦虑,随后在上述领域进行实物、知识付费(课程)等商品销售,不当获利。

2)不得通过对公开信息的简单搬运、抄袭和拼凑,在缺 乏实际体验的前提下,发布虚构、片面或夸大的营销信息,不当引发关注后通过商品或服务推广获利。

(四)严禁利用“虚假流量”不当获利

不得通过单个账号或多个矩阵类账号,批量发布无实质信息 的同质低质甚至违法违规内容,诱导欺骗用户对账号及内容进行 关注、点赞、收藏和分享,随后以此骗取流量,不当获利。

5、利用 AI 生成的内容

平台禁止用户利用 AI 等技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上述

禁止的行为和不欢迎的内容;禁止利用 AI 等技术生成或合成虚

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信息以混淆、误导、欺骗他人。对利用 AI 等技术生成或合成的内容,应进行显著标识。对于多次、大量基于 AI 等技术生成违规、有害信息的用户,平台将采取限制使用、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对用户账号进行处置。

6、平台账号管理规则

用户账号是用户在平台上的身份,是以用户身份使用平台服 务的凭证。用户有权选择合法的字符组合作为自己的账号,并自 行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用户在平台注册、使用的名称、头 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账号信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公序良俗。平台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账号管理 规则,对用户的账号及相关行为进行管理。

(一)账号注册。用户在不注册或登录账号时,只能使用平台部分功能,在使用某些功能或某些单项服务前,需要注册或登 录平台账号,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真实身份信息 认证。用户在注册、使用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

用户应当及时更新提供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最新、真实、完整、有效,平台将依法对用户信息进行检查核实。若用户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提供的信息无效的,平台将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二)账号使用。平台账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未经平台同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如果平台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注册者的,为保障账号安全,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向该账号提供服务。

(三)用户账号信息规则。平台要求用户使用个人真实身份 信息进行注册,机构用户的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自身的名称、标 识等相符合,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相匹配。用户在注册、变更名称、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账号信息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时,不得使用或含有以下内容或实施以下行为:1)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 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地区)、国际 组织的名称、标识;2)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3)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4)假冒、仿冒、捏造其他自然人的姓名、肖像、身份信息等;5)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权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在账号信息中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6)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7)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账号认证。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新闻信息服务等专业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用户应当提供其专业 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 相关材料,供平台进行必要核验。

(五)账号不诚信行为。平台禁止用户实施以下扰乱平台正 常管理秩序、侵犯用户权益的账号不诚信行为:1)恶意注册账 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批量注册账号;2)未经他人同意,使 用他人的姓名、肖像,以他人名义创设账号,或复制平台上另一 个用户的头像、个人资料、作品,使得其他用户易产生误解、混淆、无法辨别账号的真实性;3)未经平台同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本人的账号;4)被禁止使用平台服务的组织或个人采用欺骗、隐瞒真实身份等方式注册平台账号;5)被依法封禁账号后,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账号信息重新注册以及跨平台重新注册;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平台秩序的账号不诚信行为。

(六)账号处罚。如果用户违反本公约或其他本平台规则, 出现以下情形的,平台有权对用户的账号进行流量限制、热搜展示限制、广告分成限制、打赏收入限制、收回直播和营利权限、抹除账号不当获取粉丝、封禁、禁言处罚,以及清退违规账号所属 MCN 机构等,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无法正常使用账号及相关服务、无法正常获取账号内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后果,用户须自行承担。1)违反本规则,实施严重违规行为或屡次违规的;2)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存在违法犯罪或违规行为的;3)经用户投诉或平台发现,且平台有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或者账号继续使用存在较大风险的,平台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无限期禁用该账号,对于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平台有权交由执法及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违规蹭热不当获利的账号,平台将会从重处罚。

7、网络安全保护

平台禁止任何有损平台服务安全性与可靠性的内容或行为:

(1)入侵平台网站、应用程序或相关网络,或绕过包括但不限 于限制用户存取权在内的平台功能设计或防护措施;(2)散布 含有病毒、特洛伊木马、电脑蠕虫、逻辑炸弹或其他恶意或有害内容的信息;(3)对平台进行修改、改编、翻译、反向工程、 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创造任何基于平台的衍生产品(包括任何 程序、网页、表格或文件),或尝试复现平台中内嵌的任何源代码、算法、方法或技术;(4)使用自动脚本从平台批量收集信 息、爬取数据;(5)其他侵犯及威胁平台网络安全的内容或行 为。

8、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用户使用平台过程时,可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以便获取更好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平台会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并运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其他与产品及服务相匹配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依法保护用户浏览、修改、删除、拒绝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权的权利。平台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用户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使用平台服务前,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平台可能会根据推荐算法,向用户个性化推荐内容,用户对 个性化推荐具有自主选择及控制权。

9、用户投诉举报

平台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用户可以按照平台公示的投 诉举报制度进行投诉、举报各类违反法律法规、本公约约定的行 为及内容,平台将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互联网即时通信平台公约协议

1、总则

平台公约是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指引性规范和行为准则,适 用于使用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及相关网站的所有用户。用户要充 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公约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平台服务。如用户不同意公约或其中任何条款,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用户点击“同意”,或者使用了平台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公约的,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公约。

用户在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 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 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同样应当遵 守。用户对前述任何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用户对本公约全部 的接受。

2、个人用户账号管理

(一)实名认证。用户在使用服务前,需要注册或登录平台账号,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在注册、使用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

用户应当及时更新提供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最新、真实、完整、有效,平台将依法对用户信息进行检查核实。若用户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提供的信息无效的,平台将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二)账号等信息的合法性。用户使用账号可以设置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信息,也可为建立或者管理、参与的群聊等设置名称、图片、简介等信息。用户应当保证这些信息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约中的“法律法规”指用户所属/所处地区、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平台规则,且不会侵害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账号转让。账号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 用、转让或售卖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账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账号。

(四)账号处置。如果违反本公约,或用户发送传播的内容违法违规、侵犯他人权利的,平台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应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 接等。同时,平台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账号的使用,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3、企业组织用户账号管理

(一)认证审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组织在线提交相关资 料、信息以申请企业组织认证。平台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企业组织类型及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确认企业组织的认证结果和认证信息。平台对认证成功的企业组织定期年审,企业组织用户需提供最新的资料和信息。

(二)相关账号定义

1)企业组织管理员。企业组织用户需授权或指定,拥有 企业组织用户管理权限的企业组织成员。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企业组织通讯录及组织成员、设定子管理员、代表企业组织 开通和管理第三方应用、确认和签署相应在线协议、注销企业组 织等。企业组织管理员可以为一人或者多人,简称“管理员”。

2)企业组织最终用户。指加入企业组织的个人用户。

3)企业账号。认证企业组织用户基于人力资源管理、信 息安全管控等经营管理目的,通过企业账号技术服务,为最终用 户配置的专属企业账号,企业账号归企业组织所有,最终用户可 登录企业账号使用平台数字化办公服务。

(三)管理员责任。管理员要确保已获得企业组织用户的充 分授权,并能够充分代表企业组织用户身份行事。管理员应当做 到:

1)邀请组织成员加入企业组织,应确保向组织成员充分

说明依据。

2)保守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组织成员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及企业权益。

3)保障企业组织管理员账号的保密性和信息的安全性,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管理员身份账号。

4)对最终用户作为企业组织成员身份及基于泛身份的相 关权益进行管理。

5)对在使用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实人认证。管理员账号及最终用户需完成企业账号的实人认证,否则将不能进行组织外使用行为。若不再继续使用企业账号,可自行联系企业管理员取消该企业账号的实人认证信息。

4、企业账号管理权责

1)企业账号管控。企业账号由认证企业组织管控,归属 企业组织用户所有。管理员有权代表组织企业管理企业账号,包 括但不限于向最终用户配置企业账号、查看最终用户企业账号的 登录信息和数据安全情况,有权单方停用、封禁和注销最终用户 的企业账号等。

2)信息安全管控。企业组织用户有权通过 SDK、小程序 以及企业自建应用等形式加强企业账号的信息安全管控能力,有 权发布信息安全管控制度,有权授权管理员代表用人单位实施信 息安全管控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违法违规违纪程度对企业账 号采取禁止或撤回文件资料和信息发布、禁止或撤销联系人或组 织添加、禁止截屏和下载、限制登录、冻结账号、限制部分或全 部功能等信息安全限制措施。

3)内容规范管控。企业组织用户有权对组织架构内的最 终用户使用企业账号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复制、发

布、传播)进行管理;如果企业组织用户发现或受到他人投诉组织成员产生的内容有违法违规、违反员工行为守则等情况,有权 不经过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并视行为情 节严重程度对企业账号进行处理。

4)个人信息处理。企业组织用户因履行合同所必需或是 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有权收集、处理最终用户登录和使用 企业账号的个人信息,并委托平台处理企业组织控制数据及其最 终用户个人信息。

(六)企业组织解散。当管理员账号操作解散企业组织时, 平台会根据解散流程,提示管理员解散企业组织产生的企业控制 数据被删除的后果。

四、用户使用规范

(一)内容发布规范。使用服务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制 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及外部链接,也不得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及外部链接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 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反政府、反社会,或存在煽动性的涉政言论、散布谣 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散布暴力、血腥、凶杀、恐怖的。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人或动物被杀戮、致残、枪击、针刺或其他伤害的真实图片,描述暴力或虐待儿童的,或包含宣扬暴力血腥。

7)散布淫秽、色情或低俗的,包括但不限于:传播含有 淫秽、色情内容,如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传播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学、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等形式的内容;传播非法色情交易的信息等;传播直接或隐晦表现性行为、或以带 有性暗示、性挑逗的信息;传播非法性药品、性保健品、性用品和性病治疗营销信息等相关内容的;传播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 情和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音视频内容的。

8)散布赌博的,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以虚拟货币或真实 货币直接进行押输赢、竞猜、参与赌博等内容的;其他被认定为宣扬赌博色彩的行为。

9)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发布的内容应当以积极健康、具有正向价值、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为准则,不得通过对数据、流量进行造假、刷量等 方式进行炒作。

(二)使用规范。使用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2)干扰或破坏本服务与本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3)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通过非平台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 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5)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 模块、数据等进行干扰。

(三)行为规范。使用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诱导其他用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侵害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5)利用平台账号或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6)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 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7)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 扰产品正常运营或平台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8)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 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9)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关协议、规则等禁止的。同时,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

5、群主责任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 律法规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 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 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6、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若用户未满 18 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 导下阅读本公约和使用本服务。未成年人用户涉世未深,容易被网络虚像迷惑,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2)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3)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4)避免陌生网友随意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

监护人、学校均应对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多做引导。特别是 家长应关心子女的成长,注意与子女的沟通,指导子女上网应该 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已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因任何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参照适用本协议之未成年人使用条款之相关约定。

7、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用户使用平台过程时,可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以便获取更好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平台会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并运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其他与产品及服务相匹配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依法保护用户浏览、修改、删除、拒绝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权的权利。平台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用户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使用平台服务前,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平台可能会根据推荐算法,向用户个性化推荐内容,用户对 个性化推荐具有自主选择及控制权。

8、用户投诉举报

平台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用户可以按照平台公示的投 诉举报制度进行投诉、举报各类违反法律法规、本公约约定的行 为及内容,平台将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9、注意事项

任何情况下,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信 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平台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互联网电商平台公约协议

1、总则

平台公约是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指引性规范和行为准则,适用于使用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及相关网站的所有用户。用户要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公约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平台服务。如用户不同意公约或其中任何条款,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用户点击“同意”,或者使用了平台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公约的,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公约。

用户在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 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同样应当遵 守。用户对前述任何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用户对本公约全部的接受。

2、用户资格

用户注册使用平台服务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 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此外,用户还需确保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3、账号管理

(一)账号获得。用户要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 并同意本公约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可获得平台账号并成为平台用户。

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平台账号。如有证据证明或平 台根据平台规则判断用户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平台账 号的情形,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 务等措施。

(二)实名认证。用户在不注册或登录账号时,只能使用平台部分功能,在使用某些功能或某些单项服务前,需要注册或登录平台账号,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在注册、使用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

用户应当及时更新提供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最新、真实、完整、有效,平台将依法对用户信息进行检查核实。若用户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提供的信息无效的,平台将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账号转让。由于用户账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平台同意,并符合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可进行账号的转让。账号一经转让,该账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四)账号名与昵称的合法性。平台账号名与昵称不得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及公约相关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否则平台可回收会员名与账号名。

4、违禁商品及信息

平台禁止买卖、发布或传播违禁商品及信息。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二类。

(一)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政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A、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的商品及信息、破坏主权及 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的商品 及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商品或信息。

B、宣扬恐怖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民族仇恨等的商品及信 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商品或信息。

C、发布任何歪曲历史,美化他国侵略史实或宣扬军国主义 思想,或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商品及信息:损害国 家荣誉、伤害民族感情的商品或信息;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违背历史客观事实,对历史事件进行歪曲、恶搞的商品或信息;纳粹及与其相关的军旗党旗、肩章、首饰、军品服饰、图案等装饰品或信息,如鹰符、闪电符、双 S符、“卐”符号;称中国为支那的画册、收藏品、书籍、音像制品、其他含有前述表述的商品或信息;国内行政区域描述或展示错误;含有宣传纳粹等思想的信息。

D、未在境内出版发行或已停止发行销售的涉政书刊及收藏

性的涉密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以及特殊邮票:境 外政治书籍、杂志、音像制品等;涉密文件资料,如政府部门发 行的内部刊物、红头文件等;国家明确禁止销售的书籍等;邮票 票名为“中华民国邮票”;1949 年-1955 年从大陆运至台湾的民国 邮票加印台币面值;带有政治宣传性质的中国台湾地区发行的邮 票,如印有蒋介石“就职纪念”“六秩寿辰纪念”“光复大陆”“建国 纪念”“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等字样的邮票。

E、违规发布涉及党政旗帜、币、徽章、歌曲、纪念章等, 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发布带有恶搞、侮辱、丑化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商品或信息,包括不限于,车贴、面具、T 恤衣服等。

F、使用或错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进 行宣传的商品及信息:使用国家机关或机构名义做宣传;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内外国家领导人及其亲属的名义、形象(真人和卡 通)进行宣传,使用领导人同款、领导人肖像等信息招揽客户,或在商品描述中出现领导人题词、口号等;发布无纪念意义的涉及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周边产品,包括不限于,车贴、墙贴、纹身贴、T 恤衣服等;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机关单位、重大活动、社会事件开展营销活动,滥用、错用相关标识。

G、涉国家领导人关联的书籍、培训资料、教材等其他出版 物,领导人姓名或职务错写、漏写:发布领导人相关著作时,其姓名、著作名表述不规范不完整,或表述中含有空格、符号,出现错字或漏字等情形。

H“问题地图”及衍生品:出现漏绘、错绘现象的地图图形 及制品;未依法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地图产品、附着地图地形的 产品或信息;未上传审图号的地图及其衍生品等。

I、违反宗教相关管理规定,带有宗教、种族、性别、地域、 职业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商品或信息;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商品或信息;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商品或信息;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商品或信息;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商品或信息;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商品或信息;涉及地域、民族、种族、人群歧视,恶搞、丑化民众和民俗,或借此牟利等的商品或信息。

J、违反宗教管理规定,带有邪教、封建迷信的商品或信 息: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发布邪教、违法宗教相关商品 或信息,如法轮功等。

K、其它违反宗教管理规定的商品或信息:以宗教或宗教场所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假冒宗教教职人员的商品或信息;违规在互联网上传教的,或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的,或组织开展宗教活动,或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的;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的;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的;泛清真化商品或信息,如清真盐、清真水、清真牙膏、清真纸巾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L、不合规的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相关标识标志: 发布不合格的党旗、党徽、共青团旗、共青团徽、红领巾、少先队旗、少先队徽、红队委(队长)等相关标志标识的商品或信息。

M、错误使用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相关标识标志: 利用党旗、党徽、共青团旗、共青团徽、团歌、红领巾、少先队 旗、少先队徽、红队委(队长)等作为商品 logo 或进行商品营 销。

(二)武器、仿真枪、管制器具

A、枪支、弹药、军火:枪支、弹药类商品,如火药枪、气 枪、手雷、炸弹等;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产品,如,发令枪、消防枪、麻醉枪、易改制的火药动力射钉枪;大型军用武器类商品,如导弹、火箭、战斗机、坦克等。

B、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仿制品及其制作方法: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或零部件,如子弹、弹夹、瞄准镜、无缝钢管等;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物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大于零点一六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外形、颜色与真实枪支相同或者近似,但尺寸在相应制式枪支全长二分之一与两倍之间的仿真枪;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道具枪、带弹头的子弹工艺品等;发射子弹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玩具枪,如 bb 弹枪,水弹枪;枪支、 弹药、军火、仿真枪等的制作方法。

C、管制类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 60 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如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刺刀、拳刺);开刃的礼品刀、工艺刀、武术刀、宝剑;其他刀尖角度小于 60 度,刀身长度超过 150mm 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 60 度,刀身长度超过 220mm 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日用厨用刀具:斩切刀、切片刀、砍骨刀、削皮刀、分骨刀、牛扒刀、面包刀、西瓜刀等,其刀尖角度大于 60 度时,刀身(刃长)超过 240mm 或全刀长最大值超过 400mm 的刀具,其刀尖角度小于 60 度时,刀身长超过 180mm 或全刀长超过350mm 的刀具。提供上述器具的制作服务或发布相关信息;管制类刀具、弩等管制器具的制作方法。

D、其他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电击器; 防身用的辣椒水、防狼喷雾;金属制飞镖,三角镖、六角镖等多角镖;带有助力构造等情况的高危弹弓和口袋弹弓;吹箭、吹刺、吹针、袖箭、麻醉枪的配件、麻醉针、麻醉吹管等;其他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的制作方法。

(三)毒品及毒品吸食工具

A、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毒品,如 鸦片、吗啡、大麻、杜冷丁、古柯、可卡因、海洛因、冰毒、摇头丸、K 粉、咖啡因、三唑仑、安纳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安眠酮、丁丙诺啡、地西泮及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新型毒品,如“小树枝”,笑气、rush 等;制毒原料及相关提取物,罂粟、大麻等;易制毒化学品。

B、毒品吸食工具、配件及介绍制作毒品的相关方法及信息: K 壶、溜冰壶、冰壶、嗨壶、咕噜壶、其他自制吸毒工具等或其配件、相关信息;非正规出版物的毒品提取或生产工艺、技术书籍等或其相关信息。

C、带有毒品相关表述的内容:带有毒品相关表述的内容,如带有大麻叶的服饰类商品或信息。

(四)军警用品

A、军用、警用制服标志及配件:军服、警服、军徽、警徽、军帽警帽、军警勋章、军警功章、军警徽章、军警领花(章)、军警资历章、军警肩章、军警臂章、军警胸标、军警姓名牌、军警腰带、军靴警靴、军警用反光背心、军警领带夹、军警领带、军警水壶、军警用笔、军警用钱包、军警手表、军警用手套等。

B、军警设备及制品:军警望远镜、军警用对讲机、军警用警戒线、军警用灯箱、军警巡逻车、军警用防暴盾牌、军警用强光手电、军警用爆闪灯、军警证件及证件套、警用阻车设备、警用执法记录仪、金属手铐、脚镣、拇指铐、手札带、审讯椅等。

C“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等军队机关、公安的专用标志、字样:服饰、设备、制品和相关信息中出现“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police”“警察”等专用标志、字样。

D、以“军需”“军服”“军品”“警用”“警服”等用语招揽客户。

E、其他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人民大会堂特供等 政府机关专用类商品或信息;滥用军队专用、特供等关键词的商 品或信息;包含特供等用语或标识的酒类商品;其他滥用国家机 关“特供”“专供”等内容,炒作国家机关“特供”“专供”概念的商品 或信息。

F、其他国家机关制服及相关配件类商品:法院、检察院、

市监局、海关、税务、消防等国家机关人员的制服,如衣服、帽子等;法院、检察院、市监局、海关、税务、消防等国家机关人员的制服配件类,如领花、肩章、帽徽、徽章等专用配饰;印有党政机关名称的杯子、水壶、手表、证件、卡套等各类商品或信息。

(五)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

A、国家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 品等: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名 录》;剧毒化学品,国家名录中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含有该成份的其他商品,如砒霜、氰化钠、氰化钾、敌敌畏、溴敌隆等;易制爆化学品,详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其他明令禁止销售的化学品。

B、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 教程、书籍:易燃易爆化学品、民用爆炸品,如手雷、炸弹、火 药、爆炸装置(违规程度极其严重);烟花爆竹、冷烟花等;教授制作该类商品的教程或书籍,如《弹药工程》《工业炸药理论》《火炸药科学技术》《危险压力波与弹药膛炸》《制导弹药技术》《火炸药生产技术》等。

C、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 类农药(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 等)。

(六)色情低俗、暴力内容及催情用品

A、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陪聊服务、 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邀请码及其他淫秽物品及信息:色情淫秽 音像制品、视频,如 AV 片、黄色小电影、激情电影;色情聊天 服务,如裸聊;色情网站论坛、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邀请码 等。

B、用于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种子文件、网盘资源及图片; 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图片、音像制品及视频;原味内 衣及相关产品: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及图片等资源,如色情电影种子、含有色情成分的搜索工具及相关软件;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读物、游戏、剧本杀等,如粗口歌等;直接表现人体性行为或性爱姿势;含有色情内容的成人套图、人体艺术、写真视频等;原味内衣及相关商品,如二手男女内衣等穿过的贴身衣物。

C、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 的催情类商品,以及人造处女膜: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相关信息表述;人造处女膜。

D、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文字、图片及信息:含有“雅蠛蝶”“草泥马”“网络十大神兽”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 传统的内容词;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或仿人体器具的隐私部位; 含有暴力、血腥内容的文字图片及视频信息。

(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A、未成年人色情低俗类:含有猥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性行为、以及其他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信息等的淫秽音像制品、视频、图片、信息;含有儿童软色情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用于制作、传播未成年人软色情信息的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等。

B、未成年人邪典类:含有儿童邪典的文字、图片、视频、 信息等。

C、未成年人宗教类:含有展示未成年人相关宗教商品或信 息,比如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宣传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 动的商品或信息。

D、未成年人欺凌类:含有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 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类的文字、图片、音视频、信息 等。

E、未成年人其他违法导向类:含有宣扬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

F、引导未成年人犯罪类:含有组织、教唆、胁迫、引诱、 欺骗、帮助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

G、未成年人不良信息:含有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等;其他含有危害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的商品及服务,如借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行为等。

(八)侵犯他人及企业隐私、信息安全

A、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木马、病毒、肉鸡和计算机漏洞信息类等严重影响网络用户的计算机安全的商品或信息;解封器软件、工具、方法、教程、解封服务等非法破解行为,所涉及的账号包括 QQ、DNF、CF 等;破密软件、入侵工具、强制进入软件;未经授权监控他人电脑操作、盗取聊天记录等隐私信息的远程控制/监控软件类商品或信息,如,QQ 聊天记录器、WIFI 探针等;涉及盗号软件及服务,如扫信类软件、账号信封等;涉及到黑客论坛相关的账号,邀请码、教 程等;黑链产品、技术及服务;钓鱼网站、源码等。

B、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具有摄像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偷拍商品或信息,如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U 盘式、充电器式、挂衣钩式、闹钟式、插排式、充电宝式、水瓶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具有监听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监听商品或信息,如隔墙监听器、机监听卡、排插式、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偷窥设备,如反猫眼偷窥设备;普通摄像设备禁止使用诱导性内容进行宣传,如宣传偷拍、隐藏或微缩化展示。

C、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隐私信息查询服务 等:个人资料信息、特殊人群信息、公司企业名录数据、隐私信息查询服务、用于搜索和采集个人资料的软件。个人资料信息: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个人户籍档案证书资料、车辆登记驾照信息、快递单号、个人简历、cookies 等;特殊人群信息:消费人群统计名单、股民资料、人才数据库等;公司企业名录数据:企业名录、员工个人电话、客户名单资料等;隐私信息查询服务,如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用于搜索和采集个人资料的软件,如邮箱采集软件、手机号码采集软件。

(九)药品、医疗器械

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戒毒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戒毒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兴奋剂、中药 注射剂等,可卡因、(伪)麻黄碱、人血白蛋白、艾司唑仑、米非司酮等。

B、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国家毒性药品管理品种中规定的毒性中药品种和西药毒性品种 等,如生川乌、阿托品等;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

C、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公示,已查

处、认定的假药、劣药,非药品添加药品成分,禁止生产、使 用、销售的药品: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D、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平台治理要求,平台认定的高风险 及高警示的禁止销售的其他药品(含跨境药品等):高风险药品、跨境药品、平台认定的其他高风险、高警示等禁止销售的药品等。高风险药品,如高风险部位或高风险用法的注射剂、晕车药等,如静脉注射、静脉滴注、动脉注射、关节腔内注射、玻璃体内注 射、浸润麻醉等用法的注射剂;跨境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内明确禁止上架药品、高风险药品:治疗窗窄药品(抗凝血药、镇痛药、肿瘤药)、抗精神疾病药品、癫痫药(存在自杀倾向 ADR 风险)、性激素类药品、毒性成份药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处方 药品等;平台认定的其他高风险、高警示等禁止销售的药品等。

E、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

注射的注射类商品:瑞蓝、保妥氏、微晶瓷等美白针剂;玻尿酸 隆鼻隆下巴等溶脂针剂;瘦脸瘦小腿等针剂。

F、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以及平 台认定的其他高风险、高警示等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禁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不能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医疗器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使用、销售的医疗器械;平台认定的其他高风险、高警示等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

G、监管部门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销售的兽药:禁用兽药;抗病毒药物;抗生素、合成抗菌药;解热镇痛类等其他兽药药物;复方制剂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原农业部公告第 176 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原农业部 193 号) 公告禁止的兽药。

(十)人类器官及动植物,动物捕杀工具

A、人体器官、遗体:人体器官(肾脏、肝脏、眼角膜等)、遗体等。

B、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人体基因组、基因、组织、细胞,如人体胎盘;人体胎盘制作的食品。

C、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 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象牙、玳瑁、犀牛角、虎骨、穿山甲、羚羊角、大猫骨制品等;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恐龙化石等。

D、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松鼠、缅甸陆龟、平胸龟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等。

E、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植物,如银杉、红豆杉、发菜等。

F、严重危害动物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电力动物捕杀类工具,如捕猎器、野猪机、捕兔器等;捕鱼机、电鱼机、抓鱼机、地龙仪、电蚯蚓机等设备及其配件,如电捕器、电捕机、电捕逆变器、电捕升压器、超声波逆变器、超声波升压器、超声波背机、超声波船机等;禁用渔具目录中的渔具,包括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状敷网、船布有翼单囊地拉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抛撒无囊地拉网、拖曳 束网耙刺、张网、拖网、河湖延绳钓(包括空钓延绳钓)、地笼、迷魂阵、鱼晾、鱼叉等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可能会对其他动物造成伤害的捕猎网、夹、套等工具,如野鸡拌门套、粘鸟网、竹鸡假媒、野猪夹、捕蛇网等捕兽工具。

G、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等其他有违公 益或对当地生态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生物物种及其制品: 猫狗肉及皮毛制品;鱼翅类商品;熊胆及熊胆制品;食人鱼类商 品;宠物盲盒,禁止无视动物生命将活体宠物娱乐化,不得以任 何盲盒形式售卖活体宠物。

H、病原微生物: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详见《人间传染 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详见《动物病 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十一)相关禁止销售、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及服务

A、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的 文物:写明出土地和出土时间的文物,如1969年出土于甘肃省 某墓中的马踏飞燕等。

B、烟草专卖品、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及相关配件:烟草、雪茄、电子烟类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加热不燃烧型、烟油型电子烟及雾化型电子烟等;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以及将烟丝和烟纸加工成成品烟的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配件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壳、收纳盒、充电仓、贴纸、挂绳等;茶烟、花烟等类烟产品。

C、存在制假风险的品牌配件类商品:品牌商品配件,如品牌化妆品空瓶、品牌奶粉空罐、品牌酒空瓶等。

D、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

E、企业公章等:财务章、合同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

F、不适合网络交易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G、航空公司的积分和里程;航空公司积分/里程兑换的机票;各航司下发文件规定的不合格产品:航空公司积分类充值或代订机票的商品,如快充南航里程、代开公务头等舱机票等。

H、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 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平台公布的规则、平台与商家签订的公约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生产商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中均未列明允许生产的商品;经国家机关通报或经平台抽检确认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生产商或同一认证资质关联的所有商品。

I、质检报告类商品及质检服务:发布质检报告、认证报告、店铺入驻报告、代入驻报告等商品;提供代检等服务。

J、其他国家相关法规禁止发布或存在风险的商品及服务: 规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及服务,如用于办理签证的商务邀请函、假机票、假证等;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商品,不得私自转让,如家电下乡优惠的商品、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套、京郊旅游手册等;代挂号服务;雅思托福代报名服务。

(十二)涉及走私、盗窃、抢劫、欺诈、作弊、赌博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

A、走私、盗窃、抢劫、欺诈等非法所得。

B、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提供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伪造变造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如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伪造变造政府发放的消费券;伪造变造银行卡、信用卡、医保卡、证券卡、公积金卡等;提供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才能提供的服务,如域名备案服务、胎儿鉴定服务、办理入台证服务等;出售人民银行的收藏证书。

C、考试答案、作弊工具及服务:应年四六级英语、中高考、公务员考试等考前、考中答案等;高考、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考试相关的替考服务;作弊耳机、橡皮接收器等考试作弊设备;隐形透视眼镜等作弊用具;地磅、电表、电子秤等改装作弊计量用具;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或服务;驾校作弊工具,如跑马机等;门禁卡拷贝机器、代打卡指纹膜;虚拟定位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虚拟定位打卡商品。

D、为完成党政工作、学术研究、学业任务等提供违规服务:党政类文章代写服务;代写论文、毕业设计、作业、研究课题、开题报告等与学业学术内容相关的违规服务;为学术、学业需求而提供的辅助类服务,如,论文辅导、修改润色、代查询文献资料等。

E、涉嫌欺诈的软件、工具及服务:涉嫌用于欺诈的变声器,如手机变声器、变声电话机、手持变声器、网络电话变声器和变声软件;来电显示改号软件;恶意骚扰软件,如追呼软件,短信攻击软件、骂人软件;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定位 IP 地址的软件;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非法用途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由硅胶材质制成的高仿真“易容面具”;出租车发票打印机等;身份证号码生成器、采集系统、修改软件等;涉嫌用于欺诈目的的相关服务,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漏洞、服务漏洞或虚构事实骗取钱 款的服务等。

F、涉嫌盗窃等非法用途软件、工具及服务:万能开锁、快 开工具等撬锁工具;非法开锁服务及开锁教程、书籍;机动车信号干扰器,机动车钥匙解码器等;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电来发 光的电话灯等。

G、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 权利的服务:代刷商品浏览量、商品收藏量、店铺收藏量等;虚假提升店铺评价等指标类的服务或商品;防止、排除消费者依法 投诉举报权利的商品或服务等。

H、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自动刷屏软件、 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代刷人气、代刷粉丝、代刷听众人数、代刷访问量、顶帖删帖服务、代刷网络投票等;自动刷屏软件等可用于违规刷人气等数据的商品或服务。

I、赌博博彩类:老虎机、赌博机等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 及其相关用具、作弊用具;遥控色子、透视扑克等赌博用具;六合彩、私彩等赌博相关商品或服务;游戏币回收等网络赌博性质 类商品或服务。

J、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 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尚可 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如火车票、发票等;尚可使用的 外贸单证,如汇票、海关发票、提货单、原产地证书等;代理报 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为被执行人代办理违规消费 服务。

K、违规抽奖类商品:任何与网络游戏相关的抽奖,如 CF 道具抽奖等形式的商品或信息;随机网络游戏道具的序列号的抽 奖,如任何形式的穿越火线游戏道具序列号;博彩性质类实物商 品。

    5、处罚措施

针对店铺售卖、发布、传播违禁物品及信息的,平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违约金、禁止商家提报及投放营销活动、创建商品、上架待售商品,以及清退店铺等。对购买、发布、传播违禁物品及信息的用户,平台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账号部分或全部服务等。若经用户投诉或平台发现,且平台有理由认为账号存在较大风险的,平台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无限期禁用该账号,对于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平台有权交由执法及司法机关处理。

6、商品购买与用户评价

(一)商品购买。用户购买商品时,务必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或服务的时间、内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项,并在下单时核实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填写的收货人非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账号人承担。

用户的购买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 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 维护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平台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 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二)用户评价。用户有权在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已达 成交易的其他用户商品进行评价。平台的评价信息是公开的,如 用户不愿意在评价信息中向公众披露身份信息,有权选择通过匿 名形式发表评价内容。

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用户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交易的商品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公约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用户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平台可按照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采 取必要处置措施。

7、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用户使用平台过程时,可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以便获取更好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平台会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并运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其他与产品及服务相匹配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依法保护用户浏览、修改、删除、拒绝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权的权利。平台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用户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使用平台服务前,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平台可能会根据推荐算法,向用户个性化推荐内容,用户对个性化推荐具有自主选择及控制权。

8、用户投诉举报

平台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用户可以按照平台公示的投诉举报制度进行投诉、举报各类违反法律法规、本公约约定的行为及内容,平台将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1、如果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APP中“我的-问题反馈”与我们联系;

2、如果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还可以将问题发送至2968199832@qq.com

 


0.075949s